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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转让价格原则不得低于“最低计税价格”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9-15 23:24:00
 

今后,我市个人和企业单位在转让工业用地时,要按照不低于统一的“最低计税价格”缴税。个别情况特殊且能提供确凿凭据、足以证明其转让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可以按实际转让价格缴税。

市地税部门指出,统一的“最低计税价格”,是在调查历史交易数据的基础上,按现行市场交易价格并结合其他因素确定的,与实际交易价格可能存在差异,需要逐步完善、修正和健全。另外,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实际交易价格的凭据,则按实际价格征税。

 

转让工业用地最低计税价格表

区域/地段

地价(万元/亩)

安阳

新区

150万元以上

老城区

140万元以上

 

潘岱

130万元以上

塘下

塘下办事处

140万元以上

鲍田

140万元以上

海安

130万元以上

场桥

130万元以上

罗凤

130万元以上

北工业园区

140万元以上

莘塍

140万元以上

汀田

130万元以上

飞云

飞云办事处

110万元以上

林垟

100万元以上

阁巷

115万元以上

云周

110万元以上

仙降

仙降办事处

115万元以上

江溪

70万元以上

马屿

85万元以上

陶山

85万元以上

曹村

50万元以上

平阳坑

35万元以上

高楼

35万元以上

湖岭

35万元以上

碧山

80万元以上

桐浦

8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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