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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地就医管理
转外地就医管理
(1)办事依据:《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办法》、《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温州市区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2)事项内容:转外地就医管理
(3)事项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4)申报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诊
①经多次检查会诊,不能确诊的疑难杂症
②病人病情严重而当地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检查治疗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伤病员。
(5)申报材料:《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医疗保障卡,身份证及病历原件
(6)办事程序:由三级定点医院的主诊医生填写《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经科主任签名、医院盖章后,参保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本局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承办时限:即时办事
(9)责任科室: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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