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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就医管理
临时外出人员就医管理
(1)办事依据:《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办法》、《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温州市区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2)事项内容:临时外出人员就医管理
(3)事项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4)申报条件:临时外出主要指出差、探亲、到外地休假,在外地因急病住院治疗
(5)申报材料:出差、到外地休假、探亲的有效证明,急病住院证明,医疗保障卡,身份证,病历。
(6)办事程序:参保人员应在住院后15天内持上述材料到本局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承办时限:即时办理
(9)责任科室: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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