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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2009年工业发展、科技三项费用、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我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2009年各类专项资金建议计划的编制,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即“一上”,由工业发展、科技三项费用(企业口)、现代服务业专项的分口管理部门在做好充分项目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上报《杭州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2009年各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资助计划建议情况表》、《专项资金可行性报告》(详见附件),财政部门经审核后,统一对工业发展、科技三项费用(企业口)、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进行编报。“一下”,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内外财力,按照综合预算、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细化预算、绩效考核的专项资金预算指导原则,经综合平衡后,提出专项资金总支出框架和各专项资金计划初步安排建议。“二上”,各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和轻重缓急原则,在财政部门建议计划范围内编制专项资金具体项目预算,经分管市长审定后上报财政部门。“二下“,在人代会之前,财政部门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将细化后的项目预算向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进行报告,于人代会闭幕后联合印发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进入实施阶段。预算一经批复,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终止、变更、调整等事项,须按照规定程序,经市财政审批后执行。
一、编报专项资金预算计划的范围: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化工业专项、工业投入专项、工业信息化应用专项、海洋经济发展专项、丝绸与女装发展专项、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工艺美术发展专项、表彰奖励专项、总部经济专项、大企业集团奖励、鼓励企业投资发展支出、外贸出口超目标以上出口退税地方负担市财政承担部分等。
科技三项费用(企业口)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信息港专项资金、信息软件项目资助、电子商务进企业资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创名牌奖励资金、先进标准奖励、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集成电路杭州产业化专项资金等。
现代服务业:商贸与物流业、中介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专项资金等。
二、编制的要求:
各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计划,要在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各自执行的实际情况,在不突破各专项资金办法规定的安排数额内,实行零基预算。特别提醒:当年各专项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
各单位应负责统一汇总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将本部门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说明、预算执行报表、项目申报文本等材料汇总装订成册后上报财政部门,以全面反映各专项资金的预算情况。
三、编制时间要求:
“一上”:2008年9月20日前;
“一下”:2008年10月30日前;
“二上”:2008年11月20日前;
“二下”: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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