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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年审管理,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浙国税流〔2005〕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5年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将2005年应参加年审对象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作为重点年审对象,并由各管理部门组织实地核实工作。管理人员开展实地核实工作时,应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中相关指标,结合实地查验情况,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重点年审对象实地调查表》,对经核实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已经按照《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温国税流〔2005〕44)规定对部分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审的部分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未经实地核实的一般纳税人补充开展实地核实工作。
(一)“四小票”的抵扣占全部进项税额抵扣30%以上的一般纳税人。
(二)全年申报的应税销售额仅为专用发票抄报税金额的一般纳税人。
(三)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年度内零申报或负申报在三次以上的一般纳税人。
(四)对增值税税负率低于(本县、市)行业平均水平的一般纳税人。
(五)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一般纳税人。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票表稽核不符在两次以上的一般纳税人。
(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一般纳税人。
符合上述前三条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名单,由市局统一选取提供,名单在FTP://80.44.16.1/流转税处/谢雁翎文件夹下。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名单,由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自行提供。
二、年审结果的处理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应严格按照《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温国税流〔2005〕44)规定的标准开展年审审核工作,并按照以下要求分别做出“合格”、“限期整改”、“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处理。
(一)同时符合会计核算标准、销售额标准、其他标准的一般纳税人,为年审合格。
(二)应税销售额在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以下,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但符合会计核算标准、其他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作为年审合格。
(三)不符合会计核算标准或其他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规定处理外,一律由主管国税机关责令其在三个月内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符合会计核算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整改期满后仍有不符合会计核算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不得恢复专用发票的使用权,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销售额依照法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但对于应税销售额在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以下的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或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不符合会计核算标准和其他标准第(2)、(4)条之一的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或确实无法整改的,可以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1、上一年度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或偷税行为的;
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申报异常,无正当理由的;
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4、会计核算不健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不能正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
5、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厂房、仓库;
(四)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一般纳税人,一律由主管国税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期满后符合会计核算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整改期满后仍有不符合会计核算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不得恢复专用发票的使用权,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销售额依照法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年审时间安排
年审的审核工作应在6月底完成,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应及时办理颁发证书、加贴合格标识、限期整改、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等相关手续,并于7月15日前上报书面总结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统计表》给市局流转税处。从7月1日起,各局的发票管理部门应在查验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上的年审合格标志(或正式认定印章)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上的“2004年(2005年)认定”或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正式一般纳税人)”印章后,方可按规定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在接到文件之后,应立即开展宣传辅导工作,通知相关纳税人,张贴通告,做好解释工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重点年审对象实地调查表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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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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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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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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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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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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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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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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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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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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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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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申报的应税销售额仅为专用发票抄报税金额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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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票”的抵扣占全部进项税额抵扣30%以上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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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年度内零申报或负申报在三次以上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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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率低于(本县)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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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票表稽核不符两次以上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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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一般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运作和财务情况,是否存在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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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一般纳税人的仓储场所、发票使用、申报缴纳情况,是否存在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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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验总体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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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人: 查验人: 管理部门(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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