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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项目明细表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9-30 23:22:00


1 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实施细则》第六条、国税发[2000]84号
2 可扣除的计税工资200元/月/人。 穗地税发[2008]

3 软件开发企业工资可税前扣除。 国税发[2000]24号
4 “三费”税前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但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暂行条例》第六条、国税函[2000]678号
5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国税发[2000]84号
6 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及比例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国税发[2000]84号
7 企业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进行扣除。 国税函[2000]579号
8 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国税发[2003]70号
9 纳税人按照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81号)规定的办法为全体雇员筹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穗地税函[2004]159号
10 纳税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税字[1995]81号
9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10 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11 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5‰(穗地税发[2004]229号中所称“取消提取坏账准备金的审批”,仅仅是取消提取坏账准备金的审批,并非取消财产损失——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纳税人如果发生坏账损失需要税前扣除,仍应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 国税发[2000]84号、穗地税发[2004]229、穗地税发[2004]261号
12 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13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 国税发[2001]39号
14 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1]918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项目明细表

序号 内 容 依 据
15 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国税发[1997]191号
16 广告费扣除标准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场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内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超过5年以上的,按上述8%的比例规定扣除。 国税发[2000]84号、国税[2001]89号、国税发[2005]21号
17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18 捐赠支出的扣除规定
除特殊规定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业在年应纳税所得额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对文化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用于对红十字事业、老年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扣除。 《暂行条例》第六条、国税函[2002]890号、财税[2003]204号、财税[2004]39号、财税[2000]21号、财税[2001]103号
19 固定资产折旧的扣除规定
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原则上采取直线折旧法;对特殊行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在申报纳税时自主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同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固定资产估计残值比例为5%。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国税发[2000]84号、国税函[2005]883号
20 无形资产摊销规定
对于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
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21 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扣除。 国税发[2000]84号
22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国税发[2000]84号

序号 内 容 依 据
23 纳税人发给职工与取得的应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按照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人员300元的额度内凭发票据实扣除,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为职工报销的办公通讯费用,或以办公通讯费名义发给职工的现金补贴以及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报销的办公通讯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处理。 穗地税函[2004]159号、穗地税函[2004]547号
24 企业使用私人汽车的费用扣除标准
对所有权未转移给纳税人的,有关日常费用经地税机关审核后,在不超过使用或承租期间的销售(营业)收入3‰范围内据实扣除。 《广州地方税收实务问答》
25 误餐补助扣除标准
误餐补助每餐补助标准为10元(只限午、晚餐),补助的前提必须是工作人员在市内联系工作,超过下班时间不能赶回本单位或家里就餐而必须在外买食的情况。 《广州地方税收实务问答》
26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作为责任人而向服务对象或者第三方(如客运企业对承运的旅客、施工企业在露天施工时对过路行人的伤害等)支付的赔偿款,可以在税前扣除 穗地税发[2004]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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