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分站: 温州会计人 | 杭州会计人 | 宁波会计人


快速搜索导航: 浙江会计 温州会计 上海会计 北京会计 杭州会计 宁波会计 天津会计 南京会计      
当前位置:中国会计人会计文苑 → 增值税发票盖财务章是否有效?
会计考试QQ交流群导航→ 会计证:64530841 初级:64657966  中级:50750873 CPA:68748788 注税:43418118 注评:60557681 会计职业交流:42214237

增值税发票盖财务章是否有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7-11 9:33: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贵公司购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发票盖财务章,是符合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