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分站: 温州会计人 | 杭州会计人 | 宁波会计人


快速搜索导航: 浙江会计 温州会计 上海会计 北京会计 杭州会计 宁波会计 天津会计 南京会计      
当前位置:中国会计人会计文苑 → 浅谈会计人员如何应对涉税业务的责任和从业风险
会计考试QQ交流群导航→ 会计证:64530841 初级:64657966  中级:50750873 CPA:68748788 注税:43418118 注评:60557681 会计职业交流:42214237

浅谈会计人员如何应对涉税业务的责任和从业风险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8 0:53:00

据国家税务总局报道资料:2004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23万户,查补收入367.6亿元,其中查处百万元以上的偷税案件3360件,查补税款103亿元;2005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08万户,查补收入361亿元,查处百万元以上的偷税案件3300起。另据新京报报道:最近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员表示,在房地产行业从事财务工作是高风险的行业,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连续五年把这个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这个行业存在着很多涉税违法问题。据该负责人介绍,房地产行业,80%以上在税收上有问题。
无庸置疑,会计从业人员在企业的涉税业务中,要承担很大的责任,随着国家税收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以及国家不断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会计从业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企业涉税业务中会计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如何应对或规避承担这些责任的而带来的从业风险是每个会计人员都要面临的严峻的问题。下面笔者就这个问题发表以下粗浅的认识。为方便论述,除特别指明,下文所说的会计人员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均指涉税业务中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一、会计人员要承担的责任
笔者认为,涉税业务中,会计人员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两种。
一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如《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再如,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偷税企事业单位偷税构成犯罪的,除对纳税单位进行罚款外,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
二是要承担企业内部的责任,如果不是受单位领导指使而是会计人员故意偷税或工作失误造成单位受税务机关处罚时,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不仅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会受到单位内部的处罚,轻者会受到领导的批评,重者会受到诸如罚款、记过、甚至开除等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
二、会计从业人员涉税业务中从业风险形成的因素
1、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偷税行为严重。
这是会计从业人员从业风险形成的最主要的因素。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其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税收本身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同时加上历史文化影响、人口文化素质不高、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收入分配不公等因素使得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的感觉,部分公民的纳税意识缺乏,纳税理念淡薄。尽管国家近些年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罚力度,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如前所述,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偷税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得不被动(当然也有些是主动)参与企业的违法行为,而且成为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我国法律,单位违法犯罪除对单位处罚外,单位负责人、指使人员、直接责任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位处长在一次报告会上说:“在我们办的税收案件中,公安机关在追究刑事责任要抓人的时候,首先抓第一个就是会计。”由此可见,会计人员是涉税违法案件中是最直接责任人。
2、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法制度处于修改和完善阶段,且两者差异很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和税法制度也在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两者都经过了几次大的修订和调整,目前又在进行一次大幅度的改革。实际工作中,很多刚发布的制度还没完全搞懂,新旧制度还没能衔接上,新的制度又出台了。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不仅加大了理论学习的难度,更增加了实际业务操作的难度。
更让会计为难的是会计和税法制度的立法目的不同,而且两者改革不能同步,要么会计制度修订了而税法迟迟没有修订,要么恰恰相反,因此两者差异很大。会计人员处理业务时往往既要遵守财政法规,又不能违背税法。但是企业经济业务形式多种多样、变化不定,会计人员实在难以做到毫无疏忽、两全其美。这无疑也加大了会计的责任和风险。
3、会计人员自身的业务不精通。
前阶段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单一、学历结构参差不齐且低学历所占份额较大、年龄结构老龄化。而且,很多对账务处理非常精通的
会计人员对税法却是一窍不通,这样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往往忽视了税法的要求。例如:代销业务中受托方以高出委托方的价格代销商品,高出部分不仅要交增值税还要交营业税,很多会计只知道交增值税而忽略了营业税,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出就会以偷税对企业处罚。这样就给企业增加了涉税风险,当然也就增加了会计人员承担责任的风险。
4、社会涉税违法行为严重,给企业和财务人员造成很大涉税风险。
例如,按税法规定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票据才能作为原始凭证,可目前社会上卖假发票、买卖发票、虚开发票情况十分严重,财务人员即使严格执行职业规范,也不能保证每张发票的真实合法。税务机关发现后虽然不会以偷税处理,但企业也必须补交税款并交滞纳金。这样一来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而会计人员大都会因此而受到企业的内部的处罚。
5、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在发展阶段,纳税人寻求中介代理的观念淡薄。
我国的税务代理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才刚刚兴起,各方面还很不成熟,纳税人对税务代理的认识不足,尚未感受到委托税务代理的比较利益,这也是导致我国企业存在较大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当然也就加大了会计人员的从业风险。
三、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会计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或规避涉税业务中的责任和从业风险。
1、在单位中加大税法政策的宣传,树立诚信纳税观念。
会计人员要在企业中担起宣传税法责任,可以在单位内部组织学习,或者请税务机关人员到单位宣传培训,从而让单位所有人员认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特别是要让单位领导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的意义及给企业带来的正面影响,不依法纳税带来的巨大风险和严重后果。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了,会计的工作才会得到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才会得到其他部门人员配合。
2、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精通财税法规。
这是会计人员降低自己从业风险的首要条件和内在因素。如前所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又处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国家的财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修改完善,会计人员如不及时学习、更新知识,就不可能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而且现阶段,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还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会计人员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降低企业风险,同时也降低自已的从业风险。
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
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
是避免企业纳税工作失误、降低企业纳税风险的最简单有效的途径。首先,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的掌握和运用上要比企业会计人员更精通、更全面,对税务方面的信息掌握更及时,加强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能得到税务机关对企业涉税业务的指导和帮助;其次,由于我国税法还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对税法的理解和运用有很大偏差,因此企业处理公司纳税业务时,特别做税收筹划时一定要和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沟通并协调,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同,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纳税风险;再次,执法人员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违法行为可视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当企业在纳税业务中出现失误,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承认工作中的失误,得到他们的谅解后,他们可以帮助企业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或补救措施,甚至减轻或免予对企业的处罚。因此,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降低企业纳税风险的最简单有效的途径。
4、充分利用税务代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制趋于完善和复杂,纳税人要了解税法并依法纳税,要消耗许多精力和费用,成本很高。而依靠税务代理则可减少其纳税时间,节约纳税费用,降低其纳税风险,从而使其把更多的精力用于生产经营而得到更大的效益。
5、慎用税收筹划
在我国,税收筹划是一个新课题。要求筹划人员有很强的综合性知识结构,不仅要精通税收、财政、金融等各种财经法规和政策,而且要考虑企业各方面的整体利益。有些企业只凭对税法一知半解,认为打点擦边球(甚至是偷税)而少交一些税就是搞税收筹划,其实这样冒很大的风险,被税务机关查出反而会得不偿失。有的税收筹划虽然合法,但是违背了企业整体利益或发展方向,这种筹划往往会半途而废。因此税收筹划工作要请专业人员来做,而且要求企业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会计人员且不可随意做税收筹划。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