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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取得相应发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7-8 9:48:00

问:如果我是买方公司,但是未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发票,请问对于企业这样的行为有何罚则,是否有相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或规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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