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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当局舞弊的审计线索
注册会计师应对哪些事件予以关注,以此作为甄别管理当局舞弊的突破口呢?以下这些事件的发生可能隐含着管理者舞弊行为的发生,并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审计线索。
一、管理当局经常更换会计主管
管理者舞弊通常要依赖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对财务报告进行不实反映来完成。如果公司在较短的时期内连续更换会计主管,注册会计师应查明真实原因,其中很可能隐含着舞弊行为。此外,如果管理当局中的顾问、董事、监事调动频繁,也应引起注册会计师的关注。
二、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异常行为
管理人员对查账人员有不合理的要求,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给予种种限制;对审计的态度不自然,如表现得强烈反对、过分亲热或回避;行动隐晦、缺少公开性,或者有异乎寻常、不近情理、前后不一致的举止;对注册会计师的询问无法说明理由或理由牵强附会,甚至无端变更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这些情况通常隐含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往往是注册会计师寻找舞弊行为的契机。
三、企业存在异常交易
企业通常通过异常交易来操纵收益,制造虚假经营成果,达到目标利润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对以下几类异常交易予以重点关注。
(一)关联方交易。有的企业通过关联方交易将巨额亏损转移到不需审计的关联企业,从而隐瞒其真实的财务状况。有的企业则与其关联企业杜撰一些复杂交易,单从会计方法上看,其利润的确认过程完全合法,但它却永远不会实现。如已受处罚的琼民源公司,其5.4亿元的非常收益和6.57亿元的新增资本公积金就是通过关联交易取得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应识别非正常的关联方交易。
(二)非常交易。不少上市公司为避免三年亏损摘牌或为达到规定的配股条件,常常采用非常交易手段,如转让股权、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年末发生非常销售业务、收取政府补贴等,从而获取非常收益,使公司业绩得到一次性改观。
(三)非货币性交易。有许多企业的交易业务是非货币性的,如转让土地、股权等巨额资产。没有现金流入,却确认转让利润。还有一些公司通过非法渠道将资金拆借出去,或者将资金投入子公司,这些资金或资本实际上已难以收回,也没有现金流入,却仍以此确认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的主要收入是非货币性的,其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就应当受到怀疑。
四、持续经营问题
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往往隐瞒实情,以避免外界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尤其是资金周转能力或偿债能力产生怀疑。例如企业会记录虚假交易以掩盖违反贷款协议条款的行为,或不向注册会计师反映贷款违法违约的事实,或宣告实际无法实现的利润及现金的预测,或压低负债虚增净资产,以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对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实施的审计程序应特别关注。持续经营问题会对注册会计师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企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的一年之内破产,投资者、债权人和法院将指控注册会计师,对未在上年度审计报告中揭示潜在破产风险负有责任。如果企业另外存在欺诈行为,那么问题将更加严重。
五、会计方法与会计估计交叉
会计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但只要有根据,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是允许变更的。但有时上市公司也会利用会计变更来操纵利润,较为普遍的做法是改变长期投资处理方法及合并报表范围。
六、期后事项与或有事项
这方面的问题表现为:上市公司期后投资决策出现较大失误,投资效益很差,连续出现巨额亏损或营运资本减损,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怀疑;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如所得税减免无法估计、法律诉讼等;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诸如合并、清算等重大事件;存在应收票据贴现、应收账款抵押和其他债务担保;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资料与审计附送资料不一致等。此外,复杂的控股关系、跨地区交易、非法或非规范的融资行为、所审客户的股票在二级市场的异常波动都容易产生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应给予特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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