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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违法案件公告之十九
舟山市佳安劳动保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志芬;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定海区东管庙弄17号; 舟山市地税稽查局于2007年7月4日起对该单位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单位在上述经营期间以编造虚假的通信补贴、差旅费补贴名单的手段,列支职工的年度奖金,偷企业所得税2963.77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156.80元;未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50.00元
对以上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追缴企业所得税2963.77元;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4156.80元;补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50.00元;加收滞纳金560.15元,并处以罚款8560.29元。
上述应补税费、滞纳金和罚款共计26291.01元,已于二00七年十月依法执行。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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