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分站: 温州会计人 | 杭州会计人 | 宁波会计人


快速搜索导航: 浙江会计 温州会计 上海会计 北京会计 杭州会计 宁波会计 天津会计 南京会计      
当前位置:中国会计人税务专栏税收知识 →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之十六
会计考试QQ交流群导航→ 会计证:64530841 初级:64657966  中级:50750873 CPA:68748788 注税:43418118 注评:60557681 会计职业交流:42214237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之十六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25 0:01:00

舟山市华安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姚伟星;经济性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地址:舟山经济开发区兴西路32号; 舟山市地税稽查局于2006年11月22日起对该单位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单位在上述经营期间取得的汽车维修收入68176.09元,在申报缴纳增值税后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应的地方税费;构成偷城市维护建设税811.30元;少缴教育费附加349.77元、地方教育附加227.67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68.17元。编制虚假计税依据虚报亏损10880.00元.
对以上违法事实,根据《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追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11.30元;补缴教育费附加349.77元;补缴地方教育附加227.67元;补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68.17元;对所偷城市建设维护税811.30元处一倍罚款计811.30元;并对编制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罚款1000元。 

上述应补税费、罚款合计 3268.21元,已于二00七年五月依法执行。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