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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违法案件公告之十一
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平;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定海港码头1号。
舟山市地税稽查局于2006年6月19日起对该单位2004年到2005年度的地方税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查。经查实,该单位在上述经营期间采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法,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7844.04元。
对以上违法事实,根据《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17844.04元,并处罚款58922.02元。
上述应补税款、罚款合计176766.06元,已于二00六年十月依法执行。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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