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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发票的取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4-24 8:42:00

发票的取得

  为了便于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支付货款,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同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即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的发票;没有加盖企业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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