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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知识问答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中国会计人  来源:www.accren.com  发布时间:2008-4-6
  
  
、发票有几联,各联次有什么用途? 
答:发票的基本联次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开票单位留存作备查用;第二联为发票联,由收执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一般对个人消费者来讲发票可作为购物凭证保存,对单位来讲则是会计核算必须取得的合法报销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由开票方作为销售记帐和收款的原始凭证。 县(市)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2、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发票时有何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发票时的要求有: 
所有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3、发票的真伪由什么机关鉴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发票的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 
4、发票遗失、被窃、被盗怎么办? 
答: 发生遗失发票的,应于发现遗失发票的当天,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同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刊登遗失启事,声明发票作废。 
发生被窃、被盗的,应于发现被窃、被盗的当天,向当地****机关报案,同时凭有关报案的证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被窃、被盗的情况,并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刊登被窃、被盗启事,声明发票作废。 
5、普通发票代码的内容、编制规则及启用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启用12位分类代码和8位发票号码的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代码由国地税代码、行政区域代码、年份代码、行业代码、发票种类代码等组成,共12位;从左至右按照下列顺序编制:第1位为国地税代码,第2~5位为行政区域代码,第6~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行业代码,第9、10、11、12位为发票种类代码。 
6、如何识别伪造的普通发票? 
答:伪造的普通发票纸质粗糙、较脆、或薄或厚,水印图案用无色油墨盖在纸张表面,背光水印无透光性,凭视觉或触觉即可鉴别。鉴别发票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看纸张的真伪。 
第二步:看号码、代码、票头及监制章地名有没有涂改痕迹。 
第三步:用验钞机紫外线灯光检验监制章及防伪标志。 
如果通过上述方法仍不能鉴别真伪的,送税务机关鉴定。 
7、通过什么途径辨别发票真伪? 
答:辨别普通发票的途径:(1)可以通过因特网登录税务网站,访问普通发票查询栏目,根据网站的提示输入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迅速查询出手中普通发票的真伪以及此发票的开具单位。 
(2)携带需要辨别真伪的普通发票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予以鉴别。 
8、遇到哪些发票违章时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答: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1)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2)以收据、白条及其他自制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3)虚开、代开、转借、转让发票; 
(4)制、售、存放、倒买、倒卖发票,开具假发票; 
(5)其他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 
举报经查属实的,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对纳税人进行查处,查处结案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奖励。 
9、对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者,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答: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发票违章行为包括哪些,处罚标准是多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11、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理? 
答: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12、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可以向有发票的单位借用或购买? 
答:不可以。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后,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应发票。如被发现有转借发票、转让发票、代开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3、如何防范取得假发票? 
答:要有效防范假发票,须从“事前”和“事后”两方面着手。在取得发票前,应了解销售方的基本情况,可要求销货方出示税务登记正副本。在取得发票后,应核实发票注明的销货方地址、电话是否相符,并将取得的发票与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发票进行核对,看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到税务机关核实。 
14、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有哪些? 
答: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有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俗称“四小票”。 
15、假发票的危害性有哪些? 
答:假发票的存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和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危害性一是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影响公平竞争;二是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三是不利于强化税收征管;四是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对取得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仅不可以列支成本,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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