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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安保基金能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的安保基金能否税前扣除?
答:1、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可以税前扣除。
2、企业的劳务费可按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3-4、进项税转出。
5、以企业集团名义审批的工效挂钩方案,各参与挂钩的成员,具备所得税纳税人资格的,应按 “两个低于”和“ 实际发放”原则分别以每一个独立纳税人为主体计算扣除工资,并进行相应纳税调整。
6、固定资产不能作为低值易耗品在税前扣除。
7、税前列支工会经费必须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8、《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对企事业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十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均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应一律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照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7号)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扣除。
答:1、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可以税前扣除。
2、企业的劳务费可按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3-4、进项税转出。
5、以企业集团名义审批的工效挂钩方案,各参与挂钩的成员,具备所得税纳税人资格的,应按 “两个低于”和“ 实际发放”原则分别以每一个独立纳税人为主体计算扣除工资,并进行相应纳税调整。
6、固定资产不能作为低值易耗品在税前扣除。
7、税前列支工会经费必须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8、《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对企事业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十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均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应一律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照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7号)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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