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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时间有什么规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sniqvfv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4-6
  根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国税局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1月31日以前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2005 年5月申报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再准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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