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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画家收入如何算个税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中国会计人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4-6
地税人员介绍说,书画家的将自己的作品出售所得属于劳务报酬,如果年收入超过12万元,也属于要申报的11种收入之列。

  按照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按次征收,适用20%的税率。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后算作应纳税所得额。单次报酬低于800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减除20%后的余额。

  按照规定,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如某画家一次卖画所得5万元,其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0-50000×20%=40000(元)。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20%+(40000-20000)×20%×50%=8000+2000=10000(元)。如果这位画家一次卖画所得10万元,其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0—100000×20%=8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20%+(80000-50000)×20%×100%=16000+6000=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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