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分站: 温州会计人 | 杭州会计人 | 宁波会计人


快速搜索导航: 浙江会计 温州会计 上海会计 北京会计 杭州会计 宁波会计 天津会计 南京会计      
当前位置:中国会计人税务专栏税费介绍 → 农村小超市的税务办理
会计考试QQ交流群导航→ 会计证:64530841 初级:64657966  中级:50750873 CPA:68748788 注税:43418118 注评:60557681 会计职业交流:42214237

农村小超市的税务办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7-24 13:5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文号:(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如果你超市是个体户,一般参照当地同行业、同地段、同规模的纳税人的销售情况,实行定税,按月缴纳,国税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税率4%。如果超市是企业,并且有能力准确核算,则企业自行申报,小规模企业按4%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含私营企业和个人合伙)实行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基本税率25%。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