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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办税内容及时限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1 0:02:00

一、公开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1.公开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相关罚则。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

2.公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年审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相关罚则,税务机关按规定的时限办理。

3.公开发票的审批、购领、自印、换开、认证、缴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相关办理时限。

4.公开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相关罚则,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

5.公开减税、免税、退税及延期缴纳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相关办理时限。

6.公开需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集贸市场内企业设摊经营统一纳税证明单”等等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由区、县局,直属分局确定。

7.及时公布税收政策调整和新出台的税收政策。

8.公布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义务。

二、公开办税服务厅各窗口的职责范围。

三、公开经市局转发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收费标准。

四、公开税务稽查的有关规定,办案程序,执行程序和应曝光的案例及当事人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

五、公开税务人员工作纪律,廉政规定,职业道德规定和税务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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