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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与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教材变化对比
[税法]
2008年的税法教材,对各章节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具体变化见下表),变化最集中的在于企业所得税一章按照新税法的全面重编,这些变化必然使2008年CPA新教材蕴含着两个趋势:一是可命制选择、判断等客观题的考点更分散,二是由于新企业所得税计税规则目前还不够具体,使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综合题的难度下降,有可能导致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章节的分值更加集中。从以往考试情况看,新修订的内容是重要的命题点,这里将各章节内容的主要修订和变化列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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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
主要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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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论 |
第一章 税法概论 |
1.修正对税法构成要素的说明; 2.调整和修正税种分类; 3.明确我国有20个税种; 4.在我国税制沿革中增加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内容; 5.修正税收征收管理划分的税种名称; 6.修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的税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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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实 体 法 |
第二章 增值税 |
1.增加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投资的免税规定; 2.修改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则; 3.明确将自来水(不含自来水生产厂)、盐、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列入低税率范围; 4.在退免税范围内剔除出口原油; 5.修改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内容; 6.修改增值税红字发票开具规则; 7.增加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审批权限的内容; 8.增加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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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 |
1.调整了整体内容结构,明确了征税范围; 2.增加了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石脑油用于连续生产口水的计算公式; 3.增加了2006年3月31日前销售的护肤护发品因质量问题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的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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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业税 |
1.明确建筑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2.增加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计税规则; 3.增加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计税规定; 4.修改建筑业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5.调整了建筑安装业纳税地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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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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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关税法 |
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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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源税法 |
1.修正煤炭最高税额; 2.增加地面抽采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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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
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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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1.删除陈旧内容; 2.增加税收优惠内容; 3.增加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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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房产税法 |
增加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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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车船税法 |
1.增加了税目注释,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2.增加了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3.细化了减免税的规定; 4.明确了纳税申报的一些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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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印花税 |
将股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修改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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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契税法 |
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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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
按照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进行全面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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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
1.明确从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率调为5%; 2.明确2008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承包承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经营收入,计税时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 3.改正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错误公式; 4.增加股票期权所得的征税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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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程 序 法 |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
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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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税务行政法制 |
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
如果说2007年《审计》教材是“巨变”的话,那么2008年的则是“微调”。变化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第一章第二节重新明确了本教材的审计概念;
(2)第五章增加了“司法解释”对行业法律责任的界定;
(3)“审计业务约定书”从第六章第六节调至第八章第一节;
(4)第七章底稿部分教材内容作了一些调整;
(5)第十一章由八节整合成了六节,但内容没有多少增减;
(6)第十二章节与节之间进行调整,同时第四节按照审计准则指南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第十二章更加严谨;
(7)第十六章第表16-1、表16-2作了较大修订;
(8)第十八章中,“期初余额”审计和“或有事项”审计的文字内容进行了精减,表18-1、表18-2、表18-3、表18-4和表18-5已按照《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作了较大修订;同时,增加了“完成质量控制复核”的核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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