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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与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教材变化对比
[经济法]
CPA《经济法》教材惟一不变的是与时俱进,每年都要根据最新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重大调整。对考生而言,2008年教材的新增内容是一种全新的挑战,也是机遇。
(1)新增了第二章《物权法》,2008年教材由原来的14章增加到15章,并对各章顺序进行了调整。
(2)在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中新增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3)在第四章《企业法》中删掉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全部内容,并更名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4)在第五章《公司法》中新增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5)在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中新增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6)在第七章《企业破产法》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管理人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
(7)在第八章《证券法》中,新增了“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违反证券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8)在第九章《合同法》(总则)中,删掉了“抵押、质押、留置”的全部内容,转移到第二章。
(9)在第十四章《知识产权法》中,新增了“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2008年教材的变化表面上没有2007年那般惊天动地,但一个《物权法》就足以让考生细细琢磨几个月。在2007年的基础上,2008年教材的难度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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