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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中国会计人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4-6
  
  
河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  则 一、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促进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科学、客观、公证地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和完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和岗位要求,制订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国有和非固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现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取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激励竞争、社会公认的原则,注重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 四、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采取面试(答辨)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本条件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基本依据,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人员的条件,可根据本条件及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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