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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人员的管理
会计工作管理
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的概念
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
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会计账簿;
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会计业务。
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报告编制;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会计工作应当了解、掌握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规定,以及掌握会计法律制度与做好会计工作的关系;分析、判断会计行为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及理由,以及违法会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析、判断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者的区别和联系;分析、判断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分析、归纳会计人员如何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进行以职业责任、职业义务为核心内容的正面灌输,以规范其职业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教育。
会计人员自我学习、自身道德修养的行为活动。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途径主要有:
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会计行业组织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与约束。
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激励机制,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依法行政,探索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
会计职业组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会计职业道德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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