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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中国会计人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4-6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会计概述
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会计的基本职能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会计的对象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也就是会计的对象。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明确的前提条件。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根据正常的经营方针和既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即在可预见的未来,该会计主体不会破产清算,所持有的资产将正常营运,所负有的债务将正常偿还。
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若干相等的会计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
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即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显著变动状态,即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会计等式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一般要求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
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要求参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会计科目和账户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也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根据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将其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五类。
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总账账户称为一级账户,总账以下的账户称为明细账户。
会计科目)、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两者的区别是: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科目和账户不加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的概念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的分类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 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会计凭证相同、借贷方向相同、所属会计期间相同、计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的概念、意义和种类
会计凭证的概念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的意义
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在会计核算中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
会计手续;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
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
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 “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该凭证右边“附件  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其他项目的填列与收、付款凭证相同。
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会计凭证的传递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的概念和种类
会计账簿的概念和意义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可以记载、储存会计信息,分类、汇总会计信息,检查、校正会计信息,编报、输出会计信息。
会计账簿与账户的关系
会计账簿的分类
会计要素的具体类别而设置的分类账户进行登记的账簿。按照总分类账户分类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是总分类账簿,简称总账;按照明细分类账户分类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是明细分类账簿,简称明细账。分类账簿提供的核算信息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才将账页予以装订,加具封面,并给各账页连续编号。各种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账形式。
会计账簿的内容、启用与记账规则
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
会计账簿的启用
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
会计账簿的记账规则
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会计账簿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会计信息的账簿。总分类账最常用的格式为三栏式,设置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基本金额栏目。
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
会计科目错误,或者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从而引起记账错误,采用红字更正法。更正方法是:记账凭证会计科目错误时,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记账;记账凭证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时,按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多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方法是:按少记的金额用蓝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补充少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会计账簿的更换
会计账簿的更换通常在新会计年度建账时进行。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备查账簿可以连续使用。
会计账簿的保管
会计集中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年,期满之后,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或会计核算形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种类、格式,会计凭证与账簿之间的联系方法,由原始凭证到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等。科学合理地选择适用于本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对于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的日常分工,当转账凭证较多时,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较大。该财务处理程序适用于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会计报表。
会计的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概述
会计报告的概念
会计报告是指单位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单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相关机构、单位管理人员、社会公众等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进行决策提供会计信息。
会计报告的构成
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全面完整、编报及时、便于理解,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将企业在一定日期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适当分类、汇总、排列后编制而成的。
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
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的概念和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告;
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的归档
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会计档案时,应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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