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2008年浙江“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按照去年相关文件执行
永嘉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是搭建高新技术孵化、创新平台。在大学科技园征地建设高新技术项目孵化大楼,或租用孵化场地,设立种子资金,建立高新技术项目孵化平台,鼓励科技人员带高新技术项目与该县企业联合进入平台孵化。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包括省级农业企业研发中心)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凡企业与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是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引导各行业龙头企业每年联合投入800万元,建立产业提升基金。由政府投入200万元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是创办高新技术产业风投机构。引导该县企业独办或联合创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在该县设立分支机构,建立高新技术项目退出机制,优化高新技术项目融资环境,凡成功创建或设立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四是完善人才引进与培育基地。加大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力度,建立“下一代”企业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型人才培育平台,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提高企业家子女创新创业和风险意识,鼓励他们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