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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与他的专职看守 揭开上海首富狱中生涯
“上海首富”狱中生涯揭开一角
8月18日上午,上海提篮桥监狱召开干部会议。监狱党委书记于旭光和监狱长刘金宝宣布,某监区教导员俞金宝因“严重违反党纪,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被有关部门双规”。
狱警们哗然。56岁的俞金宝是他们中间普通的一名管教干部。“俞金宝为人忠厚,本不是一个多事的人。”一位狱警说,“如果不是因为那个人,他本可以安安稳稳做到退休的。”
此言所指“那个人”,就是曾在俞手下服刑的“上海首富”周正毅。
周正毅于2003年5月26日夜被刑拘,同年9月5日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2004年5月19日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受审,6月1日被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5天后,在提篮桥监狱工作了20余年、向来“默默无闻”的狱警俞金宝的个人命运,开始与这位上海滩的“大人物”交汇。
2004年6月26日,周正毅从上海市看守所转移至提篮桥监狱关押,剩余刑期一年零11个月。俞金宝被指派担任周的管教干部,实为专职看守。
“福祸相倚呀!两年前,他可是千挑万选被选中担任周正毅的管教干部的。有些同事还羡慕他,临老还有升职机会。”一位狱警有此感言。
周正毅已于今年5月26日刑满释放。时隔近三个月后,与其“朝夕相对”近两年的俞金宝被双规,个中委曲,引人关注。
38440号“邹振义”
知情人透露,周正毅收监后很长一段时间,许多提篮桥监狱的工作人员皆不知情。《监狱法》规定,收监需有三个法律文件,即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新收罪犯收押与分流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由看守所移送监狱的法律文书,还应包括逮捕证、起诉书副本、提押票、案犯身份卡等材料。但即便是提篮桥监狱狱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没有看到这些文件。
“那时外边都在传周正毅已经进了提篮桥,但我们在档案中查不到他的姓名和番号。”知情人说。一位资深警官透露,大多数监狱工作人员是在网络上看到香港的报道后,才知道周正毅即番号为“38440”的服刑犯人“邹振义”。“俞金宝这个人很忠厚,嘴巴很紧,我想这是上面选择他执行这项任务的原因。”
俞金宝自80年代初期即在提篮桥监狱工作,周正毅被移送提篮桥前,俞的身份是某监区中队长,正科级。周正毅入狱前数月,俞被提为副处级管教员。周入狱后不久,俞被正式任命为某监区教导员。
据俞金宝同事介绍,俞本人是“老三届”,动手能力极强,平时喜欢捣鼓小电器,在同事中享有名声,以前多被指派管理一些有技术特长的犯人。在同事们看来,俞被提拔为监区教导员,与管教周正毅这个特殊任务有关。“俞不是那种削尖脑袋往上爬的人,50多岁的人了。”
今年1月,作为司法监督机关的上海市检察院监所处接到举报,据称周正毅在押期间享受“特殊待遇”,遂召集提篮桥监狱方面的代表开会问询。
一位与会人士告诉记者,举报来自一些群众和人大代表。“检察院的同志问监狱方面的人:怎么有人反映周正毅在提篮桥照样吃香喝辣,还有‘大哥大’?”监狱方面回答:“对周正毅的教育管理,是管教干部俞金宝执行。他直接向刑务处副主任毛建平负责,由毛直接向监狱长汇报,其他人无从过问。”
之后,上海市检察院未予深究。但外界传闻至今不断。
“改造积极分子”
在俞金宝管教下,周正毅在狱中的表现,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版本。
从监狱的综合评分看,周正毅表现很好,有望减刑。根据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计分考核奖惩罪犯实施办法》,单月奖分10分以上的犯人可以评为“五好个人”。周正毅在押第一年,月均奖分近20分,全年奖分接近200分(初入狱的前两月不计分)。而全年奖分达180分以上,即可折算为两次立功加两次表扬。
所谓奖分,系根据服刑犯人的思想悔改、劳动超产、遵守纪律等因素,由管教干部打分,向狱政部门报告。狱政部门核查后,对表现突出的犯人,可向法院申请减刑。据透露,周正毅的奖分基本由“一对一帮教”的俞金宝说了算。
约在2005年9月,提篮桥监狱狱政处曾受命起草周正毅的减刑报告。按照周的高额奖分,他可以减刑一年至一年半。当时周的剩余刑期已不足九个月,若减刑报告获法院认可,周可立即获释。
“后来,由于香港廉政公署通缉周正毅,周的‘减刑计划’才没有启动。”据说一段时间里,是否为周减刑,颇使上海某些相关主事者头痛。
与高额奖分形成鲜明对比,有关举报信则反映了截然不同的场景。在一份举报周在狱中享受特殊待遇的材料中,举报者称:“周正毅可以在提篮桥监狱开董事会。”
提篮桥监狱一位警官告诉记者:“开董事会一说有些夸张。但周正毅在监狱里享有的待遇之好,我从警那么长时间都没见到过。以往一些‘风云人物’,比如徐景贤、王秀珍、李伟信等关进监狱后,用的都是真名,也一样要像普通犯人一样参加学习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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