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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寻找个税平衡支点
连日来,有关个人所得税调整的消息不绝于耳,先有个税起征点为1500元的消息传出,后有调整为2000元呼声。每则消息都牵动着万千百姓的视听,个税调整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各地人大代表讨论修改个税法。代表们对个税起征点全国实行“一刀切”众说纷纭。
据了解,自我国1993年制定《个人所得税法》以来10多年,个税起征点一直没调整,而且由于种种原因,个税法调节贫富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也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此次修改将力求改变这种现状。
对于个税改革方案,同样也引发了沈阳经济学家和市民的关注。8月30日,记者采访了几位知名专家和市民,借以了解沈阳人对个税调整的看法和意见。
学者:“一刀切”不尽合理
却保证税法严肃性
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人收入也相差悬殊,个税起征点实行“一刀切”合理吗?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戢守峰有着自己的看法。
“总体来看‘一刀切’不尽合理。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达程度不同,个人收入水平不同,但如果实行浮动,也不太成熟,不太稳妥。
不过,‘一刀切’主要是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如果赋予各地设定浮动幅度的自主权,可能带来各地个税征收的千差万别,影响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投资专家:最终修改方案应以经济数据为基础
沈阳恒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姜伟博士认为,个税调整既应该考虑百姓对税负的承受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到政府财政收入和公共事业支出的承受能力。“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不能仅仅从个人的情绪出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听政个税修改是可取的,但最终的修改方案还应该建立在大量的经济数据基础上,科学理智地进行决策。”姜伟说。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考虑家庭成员总收入
李军是沈阳市一名普通的公务员,月收入2000元。父母已经退休,每个月领几百元的退休金,一个妹妹还在读大学,将来可能会继续深造,5年内基本不会参加工作,一家人的生活担子就压在自己身上。
李军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该以家庭为单位,从家庭成员的总收入状况考虑征税。比如说夫妻一个工作一个下岗的,就应该少缴税。同时,税前扣除额应该考虑家庭教育费用,有小孩上大学的家庭可以将大学教育费用在税前扣除,鼓励下一代接受高等教育。市民:加强监管起征点还应再调高
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李云收入不高,月薪1500元。她觉得个税起征点还应调高一些,个税优惠原则应再向中低收入者倾斜。此外,她认为个税征收还应加强监管,严惩逃税者。
李云说:“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个税征收也应有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同时,对于政府如何使用税费方式方法应该更慎重,开源节流,这样才能更有效率。”本报记者常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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