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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有奖征文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回顾我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总结会计工作的成功经验,宣传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成就,明确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思路,规划未来发展目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的实施意见》(财会函〔2008〕41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决定举办“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有奖征文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稿件内容
征文内容围绕过去、展望未来,时间跨度在1978年—2008年间,可多角度、多层面,总结改革开放30年进程中会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探索和思考。文体不限,选题由作者自行确定或在参考题目中选定(附参考题目)。
各县、区财政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文活动。各区财政局推荐参加评奖的征文不少于1篇,县财政局不少于2篇。
各部门、单位应当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特点,紧扣主题,收集资料,写出有特色、新意和深度的纪念文章。
二、征文对象
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人员;各单位负责人;财税干部;大中专院校财会专业师生、会计理论研究人员及其他关心支持会计工作的各界人士等。
三、稿件要求
1、文体不限,文字流畅,条理清晰,通俗易懂;
2、内容真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3、应征稿件不得为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4、文责自负,严禁抄袭;
5、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6、应征稿件用A4纸打印,并请送电子稿件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四、奖项设置。
1、我局成立“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有奖征文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征文稿件进行评审,保证此次奖项评选质量。
2、优秀征文奖:评选对象为有效应征稿件。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2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纪念奖若干名。获奖名单将在《合肥晚报》上予以公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3、推荐优秀征文参加省级优秀论文评选,获得省级以上评选获奖的个人论文,可作为高级会计师评审的理论成果。
五、截止时期
应于2008年8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戮或送达日期为准)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六、投稿方式
1、应征稿件可直接在2008年8月10日前寄至或送达市财政局会计处,也可交至各县、区财政局。
2、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有奖征文”字样。
联系人:甄玉杰,电话:353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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