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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加大村庄整治建设扶持力度
一是提质扩面,实行村庄分类补助。在对全市138个市级示范村、中心村和环境整治村实行基础设施项目“以奖代补”的基础上,把村庄整治建设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355个行政村,突出重点,提质扩面,分类指导,分层补助,加快全市面上的村庄整治建设步伐。
二是加快进度,提高项目补助标准。对村内环卫设施建设、村庄绿化项目工程,按实际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对村内主要道路硬化、河道整治及村庄亮化项目工程,按实际投资额的40%予以补助;对村内生活污水治理、墙面改造、村级自来水安装工程,按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对村内公园建造、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其他项目建设,按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对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或深度建设规划的,测绘费、规划费补助50%。
三是鼓励先进,实行专项考核奖励。对创建为省级、绍兴市级村庄整治先进单位的村,分别奖励每个村2万元和1万元;对整镇(乡)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且绍兴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比例达到8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乡镇(街道)10万元;对3个村以上连片整治的区块,整治区块内每个村都达到绍兴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的,一次性奖励乡镇(街道)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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