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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信昌资产评估事务所设立公示
由唐喆人、汪家栋合伙设立资产评估公司的有关申请材料已经我厅受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嘉兴信昌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合伙人情况:
1、唐喆人,男,1973年3月出生,1998年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为:33000790。注册后在嘉兴昌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参加过嘉兴市仁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个资产评估项目,多年来没有发现因执业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无不良执业道德记录。
2、汪家栋,男,1944年2月出生,2001年12月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为:33000464。注册后在嘉兴昌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参与过嘉兴市置信置业等多个资产评估项目,多年来没有发现因执业质量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无不良执业道德记录。
三、合伙人以外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惠香,证书号:33060014,注册时间:2006年;费爱华,证书号:33030015,注册时间:2003年;费美玲,证书号:33080011,注册时间:2008年;陈水明,证书号:33080010,注册时间:2008年。
四、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50万元。
五、办公场所:嘉兴市越秀北路1158号。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不实,请在7日内向我厅反映。联系人:郑肖亮,电话:0571-87058440,传真:0571-87058444。
浙江省财政厅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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