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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纬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公示
我厅于2008年06月06日受理了义乌市纬丰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义乌市纬丰会计师事务所。
二、 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 主任会计师姓名:刘正清。
四、 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是否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最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陈伟
360200060023
是
否
5年
是
刘正清
420503052445
是
否
5年以上
是
是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71-87058440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310006
网 址:http://www.acc.gov.cn
浙江省财政厅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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