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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文化建设
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日前,浦江县设立新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根据财力每年安排资金,作为专项资金来源,扶持包括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文化遗产保护、农村电影“2131”、送戏送书、农村文化活动、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农民体育健身、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等九项工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定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财政局每年对专项资金补助的各项工程的绩效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内容的和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以及经评价,绩效差劣的单位,将缓拨或暂停核批专项资金补助。
(浦江县局 金晨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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