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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采取五项措施化解教育负债
一是清理核实教育债务,锁定债务底数。组织各镇乡及县属学校对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基础教育债务进行全面及时清理、核实、锁定,并由县审计部门对学校填报的债务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审查面达到100%,并做到“四个清楚”,即债务来源清楚、债务用途清楚、债权债务主体清楚以及债务余额清楚。
二是制定债务化解计划,明确偿债责任。制定化解教育债务实施方案,拟定分年度偿债计划,明确化债资金来源和工作进度,明确教育债务化解时间,通过2008–2009年两年时间,由县财政分年度分别安排3000万元、3500万元逐年化解个人借贷、工程欠款二类债务和银行借贷、单位借贷二类债务。
三是加强教育负债管理,严控负债规模。针对中小学校舍基建维修改造负债等问题,出台《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中小学校舍基建维修改造资金专项管理,严格控制负债规模。
四是建立预算约束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出台《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将基础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制度上保证基础教育学校办学中的所有合理资金,确保化债资金足额到位、及时拨付。同时,严格控制学校建设规模和档次。凡今后新上项目,首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报县政府审批后列入部门预算。
五是实行偿债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偿债资金原则上全部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即对银行贷款、单位借款、个人借款和工程欠款等债务,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债权人。
(玉环县局 盛杰星 黄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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