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紧急通知推迟举行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
- ·下一篇文章:玉环县采取五项措施化解教育负债
浙江省财政厅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讲座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进一步做好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月8日,省财政厅特邀《条例》起草人之一––国务院法制办马森述处长,为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有关事业单位280余人作了专题讲座。
马森述处长从《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出发,阐述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条例》实施后对政府机关的影响和要求,并围绕政府行政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要求、范围及不公开的法律责任四个方面,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为与会人员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加深对《条例》的理解提供了很大帮助,同时也为省财政厅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供了直接指导。
(法制处 王新江)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
- 浙江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召开学习实践活动主题辅导报告会
- 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湖州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财政厅党员交纳“特殊党费”53万余元
- 浙江省财政厅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讲座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废止的浙江省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受托检查会计师事务...
- 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州汉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个人取得差旅费津贴、误餐补...
-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