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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四项措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一是补贴扶持。加大种粮直接补贴力度,除省财政补助外,县财政对种植水稻面积10亩以上并经乡镇政府审核、县农业部门认定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予以每亩10元的补贴。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标准,对县内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以“农机作业券”形式由县财政给予每亩16元的补贴。
二是价格保障。实行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策,提前向预购户支付购粮定金。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早籼稻不低于77元,中晚籼稻不低于79元,粳稻不低于82元。同时,对每50公斤储备粮收购补贴价外资金7元。
三是技术推广。实施“农业丰收计划”,加强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推广水稻强化栽培技术1万亩、单季晚稻“五改”技术1万亩。同时,在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村选择1户种粮技术较好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向示范户免费提供良种。
四是政策保险。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列入保险对象,每亩保险金额200元或400元,相应的每亩10元或20元的保费按省财政45%、县财政30%的比例予以补助。
(泰顺县局 吴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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