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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大力扶持农业加工企业发展
一是鼓励新办农业加工企业。安排130万元资金,对当年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办农业加工企业,按投入额给予分类奖励。属一类型农业加工企业,投入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投入额的3%、4%、5%的奖励;属二类型农业加工企业,分别给予投入额的2%、3%、4%的奖励。奖励额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投入。安排180万元资金,对农业加工企业技改投入在200万元以上按投入额给予分类奖励。属一类型农业加工企业,投入额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投入额的3%、4%、5%的奖励;属二类型农业加工企业,分别给予投入额的2%、3%、4%的奖励。奖励额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是鼓励农业加工企业销售上台阶。安排50万元资金,对农业加工企业,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一类型农业加工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二类型农业加工企业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4万元。
四是鼓励企业引进外资。安排20万元资金,对引进农业外商投资项目,实到外资每10万美元给予企业0.4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五是建立农产品订单风险专项资金。安排10万元资金,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本市农户签订蔬菜保护价收购合同,如遇市场价格波动,农产品市场价低于合同保护价时,必须按合同保护价收购,由此造成的损失,对下订单者给予一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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