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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撑好种粮农户“保护伞”
象山县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户的补助力度,建立早稻普惠制,大幅提高种粮大户直补、良种补贴和粮食收购价外补贴,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作业补贴标准。据测算,今年该县种粮农民将可从市、县财政直接享受到1000 余万元的各类补贴,为农业生产添力加油。解读今年该县的扶粮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对粮食生产的六大扶助重点,用六字概括,即:
“早”―大力鼓励农户多种早稻。对早稻生产实行了普惠制补贴,对种植早稻的农户,不论规模大小,均可享受市或县财政的每亩20元补贴。
“多”―大力鼓励水稻规模种植,对承包耕地100亩以上且全年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大户,市财政对水稻按每亩20元标准给予补贴;2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大户,县财政对晚稻按每亩20元标准补贴。
“优” ―大力鼓励推广优良品种。对种植嘉育143、甬优系列、嘉花1号、秀优5号、中浙优1号等县定主导品种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元。实行良种供种补贴,对供应优良种子的经营企业实行降价补贴,常规稻种子每公斤0.4元,杂交种子每公斤2.4元。
“省” ―大力鼓励推广各类节本高效技术。对购买抛秧盘和机插软盘的,市、县财政每张分别补助0.12元、0.2元;对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谷物烘干机等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的,市财政按购置价的30%给予补贴;购买水稻插秧机的,市、县财政补贴80%。对以机械化服务为主要内容、且统一服务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服务组织每家补贴1万元。对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开展“五统一”服务的每亩补贴40元;对开展“四统一”服务的每亩补贴20元。100亩以上种粮大户自行开展机械化作业,并符合“几统一”条件的,享受上述补贴。
“高” ―大力鼓励水稻高产示范创建,列入市重点扶持示范方且产量超过全市平均产量30%以上的,上级财政每方补助3万元,列全省前列每方补助5万元。县财政对水稻示范村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示范方100亩以上,示范户30亩以上,攻关田1亩以上,高产突破700公斤以上,经考核评比或测产验收分别给予奖励。
“安”―大力鼓励推行各项粮食安全措施。继续落实救灾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安排水稻种子市场风险储备基金15万元。启动水稻政策性保险,减少粮农种粮风险,对水稻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从原来的50%提高到75%。实行订单收购和价外补贴政策,订单内早稻谷每50公斤补贴标准由7元提高到9元,晚稻谷每50公斤继续补贴1 2元,价外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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