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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有关报表填报说明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政办[2007]1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有关报表填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上报时间:
请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市财政部门),统一按照“温政办[2007]153号文件”的要求,在2007年 10月19日前报市财政部门。
二、编报说明:
1、各表中的账户性质、资金性质栏按照备注说明的要求填列编号,资金性质按照实际情况可多项内容重叠填报。
2、如果单位无附件2(即:《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存款自查明细表》)所列内容发生,也请将此表以空白划线、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
三、报表获取及上报方式:
填报单位填写完毕后,请将表格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上报,纸质表格的有关经办人、负责人、单位公章等签章信息要求一律齐全,电子表格的相应信息也请完整录入。
电子表格:附件2
电子报表上报邮箱:yangxl@wztax.gov.cn
纸质报表送达地址:温州市财政局国库处315房间;
联系人:杨小玲
联系电话:8852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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