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分站: 温州会计人 | 杭州会计人 | 宁波会计人


快速搜索导航: 浙江会计 温州会计 上海会计 北京会计 杭州会计 宁波会计 天津会计 南京会计      
当前位置:中国会计人资讯天地财会资讯 → 关于设立海盐东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会计考试QQ交流群导航→ 会计证:64530841 初级:64657966  中级:50750873 CPA:68748788 注税:43418118 注评:60557681 会计职业交流:42214237

关于设立海盐东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中国会计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4-6
我厅于2007年7月27日受理了刘晓舟、王卫星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海盐东致会计师事务所。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办公场所:海盐新桥北路165号。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刘晓舟。

    五、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其具体情况如下:

    1、刘晓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300130004,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2年6月–2006年6月  徐州迅达会计师事务所

    2006年6月–2007年6月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王卫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100030023,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2年6月–2005年5月  江西惠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6月–2006年6月  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

    2006年7月–2007年6月  杭州中际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或股份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编:310006),传真:0571-87058444。联系人:郑肖亮,电话:0571-87058440,87058439。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