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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文件
温州市财政局
温发改费〔2007〕193号
关于温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关于温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调查、测算和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日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等级中准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园每生每月630元;市级示范园每生每月570元;县(市、区)一级园每生每月450元。
二、各类幼儿园可根据上述标准,在规定的幅度内,结合各自的办园规模与实际成本进行浮动,下浮最高不超过30%;上浮幅度,需按照省定标准幼儿园配置要求予以确定,最高可达30%。幼儿园如需要浮动收费标准,应填报申请表,提供相应资料,由同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核准。
三、全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园每生每月1200元。
四、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保教服务举办的托班,其保育教育费省级示范园每生每月为690元;市级示范园每生每月为630元;县(区)一级园为每生每月510元。
五、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办班,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六、幼儿膳食费(含点心)全托按每生每月315 元,日托按每生每月110元收取,并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幼儿家长公布帐目,学期结束应与幼儿家长一次结清。
七、代管费按每生每学期80元收取,托班不收代管费。代管费项目为必须由幼儿园代购的幼儿教材、配套用书,必要的学习用品。代管费由幼儿园按学期收取,单独核算,期末列出清单向幼儿家长公布,多退少不补。
八、幼儿因中途休园、转园或退园的,其收费标准,应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收取。
1、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期满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减半收取保育教育费。
2、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可按在园天数计算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3、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保教费按工作日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全月收取。
九、持有效证明的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按所在幼儿园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十、上述标准自2007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由权限管理部门自行制定。
附件:1、温州市幼儿园(所)收费标准情况表
2、温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浮申报表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六月十九日
抄送: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人大、市政协、市府办、市纠风办、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附件1:
温州市幼儿园(所)收费标准情况表
(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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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等级 |
日 托 |
全 托 |
三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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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示范园 |
630 |
1200 |
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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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示范园 |
570 |
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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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一级园 |
450 |
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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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托下浮最高不超过30%;上浮幅度需按省定标准幼儿园配置要求予以确定,最高可达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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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温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浮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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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基 本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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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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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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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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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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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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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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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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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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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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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幼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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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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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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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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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保育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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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员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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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申请保育教育费上浮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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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幅度(±) |
浮动后的具体标准(元/生·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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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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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 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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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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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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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财政主管部门(盖 章) 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价格主管部门(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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