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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暨开展往来及结余资金调查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22 23:31:15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切实落实预算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一次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暨往来及结余资金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内容

1.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调查对象包括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市级行政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2.往来及结余资金调查工作的调查对象包括市级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调查内容为各单位截至2011年9月30日往来款结存资金及各类基金和结余。

二、调查要求

1.请各单位登录杭州财税网(http://www.hzcs.gov.cn)或市结算中心网站下载《市级预算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调查表》、《行政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往来款结存调查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基金结余调查表》等(详见附表)。

2.请各单位落实专门人员,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于2011年11月5日前将表格并备优盘将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相关主管处室。

三、各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本次调查工作的领导,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报表,在做好本级调查工作的同时,做好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的调查工作。

若有不明事项请与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或综合处联系,

行政政法处,联系人丁正源,联系电话87809757

文教事业处,联系人蒋云霄,联系电话87820037

社会保障处,联系人涂克明,联系电话87825272

农业处,联系人陆贺赟,联系电话87809094

基建处,联系人夏巧兰,联系电话87816048

综合计划处,联系人寿晓华,联系电话87806260

附表:1.市级预算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调查表(之一)

      2.市级预算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调查表(之二)

      3.行政机关往来款结存调查表

      4.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往来款结存调查表

      5.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基金(资金)结余调查表

                                 杭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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